顶新公益基金会采购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顶新公益基金会会物资采购管理,确保本会采购的物资和服务性价比最优,同时保证项目高效、规范运作,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本会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会日常办公、项目执行和专项资金日常运行所涉及的物资和服务类采购的管理。
第三条 秘书处是采购工作的领导机构,负责重大采购活动的决策和审批;分管领导为采购活动的风控责任人;各采购申请部门为相关活动的最终执行和责任单位。
第四条 本会采购遵循以下原则:
(一)规范运作、有效监督;
(二)强调性价比最优;
(三)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本会、受益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。
第二章 采购范围和方式
第五条 采购内容分为货物采购与服务采购。
(一)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。包括物资、设备、用品、材料、图书等;
(二)服务采购指除货物以外的其它采购内容。包括但不限于会议承办、宣传视频制作、演出、图书出版、信息咨询、培训、评估、评审、审计等服务;与信息系统有关的硬件、软件购买、维护和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及运营等。
第六条 采购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:公开招标、邀请招标、三方比价、单一来源、网上商城采购等方式。
第七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采取公开招标采购形式。
(一)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;
(二)捐赠方要求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。
第八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采取邀请招标采购方式。
(一)技术复杂、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,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;
(二)公开招标费用占比过大的。
第九条 对于技术简单、标准化程度高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,可采取三方比价采购方式。
第十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。
(一)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;
(二)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;
(三)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,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。
第十一条 日常用品、办公用品等通用物资可开展网上商城采购。
第三章 实施程序
第十二条 采用招标方式的,应依照以下程序:
(一)成立招标小组。招标小组由经办部门代表、行政部门和相关分管领导不少于三人的单数组成。若项目涉及特殊技术或行业要求,应邀请相关专家参与招标小组工作。
(二)制定招标文件。须包含招标公告(或投标邀请)、投标人须知、评标标准和方法、合同条款及格式、项目标的的技术标准和要求、投标文件格式等。
(三)招标文件发布及答疑。如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须在本会的媒介平台上发布相关招标公告,并向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(不少于5个工作日日)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;如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,须提前确定邀请名单(不少于三家),并向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提供招标文件。
(四)投标资料收集。须在规定时间内收集投标单位资料并进行整理。
(五)招标评审会。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(不少于三家)进行一对一当面讲标,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。在招标过程中,不得透露与招标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、价格和其他信息。
(六)确定供应商。评标小组综合符合需求、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,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招标的供应商。
第十三条 采用三方比价方式的,应遵循以下程序:
(一)至少获得三家报价,并制定比价记录表;
(二)评估各方的资质、方案和报价,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供应商;
(三)签署含报价单的书面协议作为支付时的辅助文件。
第十四条 采购人编制采购预算,填写采购申请表并提出采购方式及理由,报秘书处审批。
第十五条 采用网上商城采购的,采购人应坚持“货比三家”的原则选择物美价廉的商品及供应商。
第十六条 分管领导负责对采购过程进行合规审查,并参与重大采购合同的审查和谈判。
第四章 供应商及资质
第十七条 本会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选择供应商。
供应商应为经合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具有某一方面专业技能的个人。
(一)合法登记注册的法人供应商,应具备下列条件: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或社会公信力;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4.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;
5.无失信记录。
(二)个人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: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能。
第十八条 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料
(一)法人实体应提供以下资料:
1.机构及团队的专业资质:包括但不限于机构简介、注册文件(包括营业执照等,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)、团队成员简介及资质证明等;
2.按采购需求提供的其他资料。
(二)个人应提供以下材料:
1.个人简介(过往作品、主要技能证明等)
2.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;
3.按采购需求提供的其他资料。
第五章 审批流程和归档文件
第十九条 采购合同应由部门负责人、分管领导、秘书长分别审核并签批合同用印审批单。
第二十条 采购需填写《顶新公益基金会会借款(请款)单》、附采购方案或明细表。
第二十一条 分管领导应参与重要采购活动的交货、验收、发放等环节,并抽查、监督。
第六章 纪律与监督
第二十二条 参与采购的工作人员,在采购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会规章制度,坚持原则、严守纪律、廉洁自律。如有违背,一经发现,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当事人必要的处罚,涉及刑事犯罪的,按相关法律程序办理。
第二十三条 本会所有员工,均对采购工作具有监督权和举报权,可通过正规渠道行使自身权利。
第七章 附则
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经第一届理事会第十次理事会议表决通过,由秘书处负责解释。